根据《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和技能考试中心)2023年度招才引智公告》,经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技能和考试中心)2023年度招才引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天博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2.地点:吕梁市人事技能和考试中心(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西路前赵家庄二巷)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天博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报考岗位要求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