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农民工谭先生向记者反映,他2022年在海口美兰区的“华×项目”其中一个地块干活被拖欠11104元工资,至今未获施工总承包方或劳务分包方支付。
近日,劳务分包方负责人袁先生称,他分包了该项目两个地块的劳务项目,两个地块的施工总承包方是海南某建筑公司,“包括谭先生在内,劳务班组还有多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之所以欠薪,是因为还有34854603.1元劳务款未获总承包方结算。”
海南某建筑公司作出的情况说明中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袁先生劳务队伍122995328元。记者刘兵
“华×项目”位于海口美兰区海榆东线公里处的华×开发区内,所建项目为住宅楼盘。
谭先生称,2022年2月至6月,他在该项目从事钢筋加工、车丝等工作,目前还有11104元工资未获支付,“劳务分包方也认可拖欠工资的事。”
近日,记者采访了劳务分包方负责人袁先生。他表示,“不止谭先生,截至目前,我们劳务班组还有149名农民工约719万多元的工资没有支付。”
袁先生告诉记者,作为组织农民工施工的劳务分包方,理应让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支付,但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因施工总承包方海南某建筑公司拖欠劳务款迟迟未结算,导致劳务分包方无法按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袁先生称,“由于劳务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不仅造成农民工工资长期发放不到位,也导致材料供应不及时,施工早已陷入停滞状态。我们曾多次向海南某建筑公司去函要求予以解决,但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劳务分包方进退两难,经营已经陷入困境。”
袁先生称,他负责的是“华×项目H0102地块”(以下简称4#地块)和“华×项目H0201地块”(以下简称5#地块)的劳务项目。
据了解,4#地块于2020年8月7日取得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显示,施工合同价格超5亿元,施工单位为海南某建筑公司。“2020年5月1日,我与海南某建筑公司‘指派’的李××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了4#地块工程中的劳务项目,约定‘本合同工程款实行按月结算’。”袁先生称,“在4#地块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海南某建筑公司又于2021年7月将5#地块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给我,但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口头约定5#地块的合同内容参照4#地块合同内容履行。”
“5#地块从2021年7月开始施工,2022年6月停工。”袁先生称今年2月5日,海南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符女士通过微信向他发来一份针对5#地块的《关于拆除现场钢管架、周转材料等设施设备、并撤回现场管护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称,“目前该项目已停工,具体复工时间未定。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请贵司接到本通知后拆除现场钢管架、周转材料等设施设备……逾期不拆除或撤出,后续停工损失将由贵司承担,与我司无关”。
“2月7日,我给海南某建筑公司和李××回函,称5#地块尚未完成结算。”袁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袁先生出示的《劳务分包合同》和《通知》中,均未出现施工总承包方海南某建筑公司的名称。其中,《劳务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甲方)为李××、分包人(乙方)为袁先生,但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的工程名称一致;而《通知》中的落款签字人为李××。
记者日前致电李××,但当记者提到“华×项目”后,其随即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其电话,未被接听。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海南某建筑公司客服部部长曾先生。记者询问李××身份及其是否代表海南某建筑公司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合同,曾先生表示有关问题“公司会来处理”。其明确表示,上述项目劳务分包方是袁先生。
袁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他是去海南某建筑公司设在“华×项目部”的办公室与李××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至于海南某建筑公司为何不用法人主体名称签订合同,他不得而知。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53名农民工曾反映被欠薪。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介入调查后,海南某建筑公司于5月18日作出一份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提到,2023年2月至4月,53名农民工到美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华×项目”拖欠工资合计3146747.16元,其中袁××(即袁先生)劳务班组35人投诉欠薪总额为1087952.16元。
情况说明中称,经比对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农民工)实名制监督管理系统,对袁××劳务班组35人中19人天博的考勤及工资无争议,其余人存在无考勤记录、欠薪金额中有部分属于项目停工期间的工资等情况。就袁××劳务班组35人的欠薪情况,认可的金额为441697元。鉴于目前公司资金紧张,建设单位拖欠公司巨额工程款,无法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如若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将会第一时间支付工人工资。
此外,情况说明中还称“劳务班组负责人袁××多次拖延并拒绝与我司签订5#地块劳务合同”。
近期,记者实地走访“华×项目”现场发现,4#地块的住宅项目已经竣工,5#地块建设了部分住宅主体。袁先生指着5#地块工地上大量闲置的施工设备告诉记者,大量建筑材料已经腐蚀、生锈。
记者通过现场告示牌上的电话联系了海南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符女士。她告诉记者,5#地块项目于去年停工,主要原因是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导致工程款结算拖延。
袁先生称,“4#地块、5#地块工程劳务款是157743470.1元,海南某建筑公司已付122888867元,目前还欠34854603.1元天博未付。此外,因停工造成大量施工设备等闲置在工地上,这些租赁的设备每天都在产生租赁费。”
海南某建筑公司作出的书面情况说明中称,“华×项目”4#地块项目部与袁先生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合同金额为总价合同,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袁先生劳务队伍122995328元。
而对于袁先生所称的金额,海南某建筑公司客服部部长曾先生回应称,究竟欠多少劳务款目前不能确定具体金额,因为还没有做最终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