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具备与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注册咨询联系电线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天博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