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汕法院收到一起劳务纠纷起诉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通过多元化解手段,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并以司法确认方式让当事人以更快的方式、更少的成本解决纠纷,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为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一站式”司法保障,以能动司法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在每一个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中促公正、提效率,以高质量司法活动服务保障合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7月,深圳某环保公司(以下称“原告”)与上海某建筑公司(以下称“被告”)签订《项目责任承包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劳务分包人,承包深汕特别合作区某游泳池项目劳务分包。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后,被告迟迟没有支付原定应当支付的48万元劳务费。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原告于2023年3月向深汕法院提起诉天博讼。
“好几名工人的劳务费都因此被拖着,请你们一定要加快处理……”原告公司负责人提交起诉状时焦急地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得知案件涉及农民工“薪事”,深汕法院立案庭法官高度重视。为尽快化解矛盾,保障本案农民工的“工资”兑现,法官向原告介绍了诉前调解的流程,引导原告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指导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沟通得知,被告对应付金额没有异议,但因被告尚未与建设方完成工程结算,导致被告没有足够资金支付这笔劳务款,因此牵扯出涉案项目尚未调试等各种理由。
经过调查,法官发现被告公司经营正常,但的确存在多个工程款未收回的情形,考虑到被告公司当前的经营困难,“一刀切”的让被告付清款项,极大可能影响被告正常经营,但农民工的工资利益又迫在眉睫。如何在情理法上平衡本案?调解法官和调解员陷入两难。
为了平衡双方利益,调解团队开展“背靠背”释法说理,将被告的当前困境向原告作为说明,取得原告的理解,了解了原告的实际需求,进而引导原告接受分期还款。取得原告理解与支持后,调解团队转向做被告的工作。
经过调解团队从法律解释道情理说服的“递进式”调解,被告松动了其最先坚持的工程尚未调试、合同约天博定付款不明确等理由,由被告按照预估的建设方结算时间制定分期付款计划。同时,为了确保本案工程项目的顺利投入使用,原告承诺积极配合完成游泳池项目的后续调试工作并及时出具结算材料,以帮助被告及时完成与建设方的工程结算。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两期付清48万元劳务款。
经案件回访,目前,第一期劳务款已经如约支付,涉案游泳池项目的调试工作也正顺利开展。一起劳务分包纠纷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合力下得到妥善解决,为企业方争取了盘活资金的空间,也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今后会有更多的农民工权益保障事件发生,面对非恶意违约的企业利益和农民工工资利益,兼顾法理情平衡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是践行公正与效率的需要,深汕法院将继续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贯彻现代化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用高质量的司法工作保障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深汕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海军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