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本报从上海市杨浦区政府获悉,中建神州(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高处坠落重伤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3月2日14时50分左右,在工农四村89号楼电梯加装项目现场,中建神州(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重伤。
承包单位为中建神州(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晨光。
2022年1月4日, 工农四村业委会与中建神州上海分公司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人民币76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
2022年10月10日, 中建神州上海分公司与中建神州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为完成该项目,中建神州找来王玉文、王玉武、李某朝和苏仕伦进场作业。李某朝等4人均未与中建神州签署劳动合同,王玉文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经查明,2023年3月2日8时30分左右,王玉文、王玉武、李某朝和苏仕伦四人到上海市杨浦区工农四村89号楼既有住宅加装项目上班,上午李某朝一个人包一楼用于支撑电梯井道和楼梯之间连接平台的支撑柱预制模板,因模板不够,王玉文安排王玉武和苏仕伦到中原路营口路佳泰花园带回模板。
下午12时30分左右继续作业,王玉文、王玉武和李某朝三人通过楼梯过道的窗户,上到原先已有的一楼大门前檐平台上,制作连接平台的预制模板,苏仕伦在一楼楼梯过道里面给王玉文三人递需要的东西并提醒楼道进出居民注意安全。
作业至14时50分左右,三人做好了连接平台的预制模板,王玉武独自到平台西侧修补一些小洞,李某朝一人前往连接平台东侧做平台防护的过程中,不慎摔落受伤。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现场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临边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中建神州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2)中建神州现场负责人王玉文未按规定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中建神州总经理马晨光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调查组认为,李某朝,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中建神州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王玉文,中建神州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责成中建神州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