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博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黄文媚)“谢谢韦法官,感谢你为我们的农民工同志做了那么多工作,他们现在都收到钱了。”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和解4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4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0万元劳务工资执行款当庭履行到位。4名农民工的代理人黄律师代为向主办法官赠送锦旗表谢意。
据悉,在陈某等4名农民工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陈某等人在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建的某土地整治项目工地工作,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中的所有劳务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分包给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以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但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陈某等人仍有部分劳务费未获得足额支付,经追讨无果,遂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劳务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应共同支付工资款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给原告陈某等人。
判决生效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等人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3年5月,陈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项目工程保证金、银行存款等进行扣划并予以分配给陈某等人,但仍未能足额执行完毕。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下,案件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且涉及农民工工资,主办法官对该系列案件始终牵挂于心,多次反复与申请人代理人电话沟通,讲明被执行人的情况,同时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被执行人能积极筹钱履行。但受经济下行、疫情等因素影响,被执行人经营状况亦存在困难。2023年底,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得知这一情况,主办法官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法理,告知申请人依法向破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管理人进行申报债权,另一方面,积极与另一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在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4案4名农民工支付劳务款18000元至90000元不等,共计20万元,并当场转账支付履行完毕。
当4名农民工的代理人黄律师通过电话一一确认他们都收到钱款后,郑重地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字。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