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作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吕洪洋目前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天博可以在送达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委受理的吕洪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4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滨劳鉴字〔2024〕1624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吕洪洋目前伤残情况的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送达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