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比选,做到程序规范、到位,过程公开、透明,根据我司《关于颁发材料设备采购、机械设备租用、劳务、渣土运输等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国人民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劳务队伍”、“衡阳市二环路跨黄白路立交桥声屏障工程材料”、“采购滚筒式热再生拌料机设备供应商”等进行公开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中国人民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材料、劳务队伍比选
1、材料参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参比人提供的货物(材料)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参比人必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拟参比包所包含的材料种类,且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能力。
2、劳务队伍参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滚筒式热再生拌料机设备参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参比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参比人必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拟参比包所包含的设备种类,且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能力。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参比。
凡符合相应比选报名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23年6月25日9时至2023年6月27日17时3个工作日内到衡阳市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办理比选报名事宜,并由公司纪委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后,才能获取比选文件,参加比选。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4)如为被授权人办理比选报名事宜,需提供在该公司个人半年工资发放明细表(盖公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4)如为被授权人办理比选报名事宜,需提供在该公司个人半年工资发放明细表(盖公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比选。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销售授权书。
(5)如为被授权人办理比天博选报名事宜,需提供在该公司个人半年工资发放明细表(盖公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凡参加比选报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可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
比选方式为公开比选,评比办法采用最低价中选评比法。报名合格的单位少于3家,本次比选取消。
碎石等材料天博必须为石材加工而成,提供粗、细骨料试验报告;提供有效的配合比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