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进行中,为了帮生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建设工程教育网辅导老师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必考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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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业绩、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投入人员的工种、数量等情况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批
承包人无力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中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
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分包有关的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其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①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的
②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
③实际施工单位使用承包单位资质中标后,以承包单位分公司、项目部等名义组织实施,但两公司无实质隶属关系的
④工程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承包单位,或劳务作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承包单位或工程分包单位的
⑤全部工程由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计取报酬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的
⑤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或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
⑥签订合同后,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管理机构;或未按投标承诺派驻本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或未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实质性管理
⑥承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关要求的
⑥承包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的
⑦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承包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5.本单位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6.主要建筑材料是指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水泥、砂石料,土石方工程中的石料,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钢材,防渗工程中的土工织物等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材料。
7.设备租赁和材料委托采购不属于分包、转包管理范围。承包人可以自行进行设备租赁或材料委托采购,但应对设备或材料的质量负责。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分包的要求。分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分包的要求。选项A是转包;选项B,还需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才算是违法分包;选项C是出借或借用资质。
3.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属于()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包单位分包管理职责。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情形属于转包。
4.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分包问题分为()合同问题。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分包的要求。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分包问题分为一般合同问题、较重合同问题、严重合同问题。
5.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下列分包问题中属于施工单位较重合同问题的有()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分包的要求。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分包问题分为一般合同问题、较重合同问题、严重合同问题。施工单位方面较重合同问题包括:签订的劳务合同不规范;未按分包合同约定计量规则和时限进行计量;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方面严重合同问题包括:工程分包未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发包人批准将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未按要求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对工程分包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