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市中院网站发布消息显示,12月8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天博对刘广等10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刘广等10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
2021年7月15日,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一起透水事故,导致14名施工人员遇难。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记者了解到,这场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后,右线人被困。一位逃生出来的幸存者宋师傅近日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两年来自己都被这场事故困扰着,常常梦到一起干活的工友,或一同遇险的场景。事发时是凌晨3点多,水一下就涌了进来,很短的时间水涌满了隧道,一开始有8个人站在高台准备往外走,一下就冲走了4个。后来仅剩我和另一位工友抓着通风管游到距洞口三百米的地方,被救援人员发现。
宋师傅来自湖南,也是事故发生时左线隧道工人的带班,工友大都来自他老家附近乡村。
宋师傅说,这两年不敢再出去打工,怕再出事。留在家中的他更不敢面对遇难工友的亲属,虽然他们都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我总觉得愧疚,因为也算是我带大家伙一起去干活出的事。所以能不见就不见,能不天博说话就不说话。对于二审判决结果,宋师傅表示,这也是对逝者的一种告慰。
事故调查报告披露,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隧道上方吉大水库水位下降1.93米,库容减少22.059万立方米。
一位事故现场救援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忆,这起事故的救援存在隧道长度深、积水量大两大阻力。现场救援力量一边动用各种抽水设备向外抽水;一边动用水下机器人、机器船等设备,在安全有一定保障时还出动了蛙人进行了潜水救援。
即便如此,因为隧道内都是水,没有光线和照明,也没有空气,我们也尝试了非常多的办法,遗憾的是最后14名被困者被发现时均已遇难。该负责人表示,在发现第一具遇难者遗体时,救援人员已深入到隧道内一千米左右的距离。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中铁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中铁二局存在转包行为;珠海兴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福建卓智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珠海城建集团、珠海华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
此外,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
调查报告显示,在事故问责方面,公安机关依法对多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
此外,相关部门依法对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兴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询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中铁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