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各地都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规定,综合考虑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技术水平和管理状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条件,来进行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作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施工企业有着特殊的行业特征。首先铁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分散,管理区间大,时间跨度长,加大了铁路施工集中管理的难度;其次铁路施工内容多,专业性强,对劳务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求较高;三是铁路施工规模大,施工人员多,管理层次多,要求企业科学管理施工,系统组织劳务;四是铁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多处在边远地区或是远离城市的地方,交通、通讯不便,施工和生活条件较为艰苦;另外铁路施工接触面广,需要在施工中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要求劳务队伍有较好的组织纪律性等等。铁路施工企业需要针对上述特点,有的放矢,科学地进行劳务管理。
施工总包单位授权项目部将所承建的工程部分施工内容以内部承包的形式,交由自己职工承包施工,企业职工再招用部分农民工组建成劳务作业队。农民工工资由项目部监督劳务作业队发放或由劳务作业队编制工资发放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由于此种形式存在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目前已经很少有铁路施工企业采取此种方式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授权项目部将所承建的工程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分包给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建制劳务分包企业。当分包人具备法人地位和劳务资质,并成建制地承担一部分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人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对外招收工人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
2011 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给铁路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劳务分包的风险管理工作会随之出现新的挑战。在铁路建设领域,因为各种原因,许多在建项目出现问题。而“7.23”甬温动车事故无疑是雪上加霜,中央政府对高速铁路建设的政策趋于缓和,投入建设资金减少。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铁路施工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铁路建筑市场的萎缩导致竞争更加残酷,强化企业内控,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向外部劳务队伍管控要效益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图纸会审后,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施工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施工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施工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施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施工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施工总包单位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施工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承包单位认可。
施工总包单位督促劳务分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施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施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总包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总包单位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和完善,规范的劳务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进而提出选择优秀的劳务作业队、重视劳务管理细节、增强项目部全员的劳务管理意识、落实施工企业劳务管理奖惩制度的解决措施,以提高铁路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水平。
[1]金跃良.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及其议价机制研究[J].中华民居,2011(11)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日益增多。工程项目从实施到交付的整个过程中,隐含着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等多重风险,一旦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这些风险因素,将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本文通过对工作中实际发生的几个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从这些案件当中汲取经验教训,为施工企业经营生产过程的细化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帮助。
案例一:某市政总承包公司承接多项市政工程项目,为平衡总公司与旗下子公司的工程任务量,将承接项目中的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和某河涌截污管道建设项目以内部承包模式整体“划拨”给旗下子公司某建安公司实施,双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总公司收取项目管理费5%,其项目整体由子公司负责实施管理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该市政总承包公司的工程项目审查中核定,该公司将工程整体分包给某建安公司(独立法人的第三人),存在违法分包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62 条规定,处工程合同价款 0.5%的行政处罚。
(1)法人关系混淆,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经济风险。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别属于独立法人,各自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来说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可以视为独立为母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子公司本身也有承揽该工程的资质,这种所谓的内部承包就完全属于分包。总公司以内部承包模式整体“划拨”旗下子公司,并不是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而是工程分包行为。
(2)工程项目整体分包,承担违法分包的法律风险。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总公司将项目整体分包给子公司,从中收取5%管理费,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承担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的法律及其经济风险。
(3)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风险。总公司分包工程给子公司,属于工程分包行为,而不是工程任务划拨。如子公司营业范围及其资质不合法导致所签合同无效,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工伤事故及其法律纠纷,由总公司直接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案例二:2009年6月,某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承接该市西江引水十三标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该项目为该市亚运用水重点项目,在与项目所在地的村委协商临时用地上,村委特别协同,并于当年8月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无偿使用场地协议。协议约定在施工期间,鸦岗村无偿为项目提供场地作为临时土方堆放。在此期间,某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未向相关部门申请任何手续,并于2010年10月,项目正式完工后离场,未办理任何协议手续。2011年12月,该市人民政府向某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因查处出该地块非法占用25500平方永久建筑,责令其拆除,并按照每平方30元罚款,罚款金额合计765000元。
经后期查实,某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在施工期间,的确未改变土地用途,是因为鸦岗村经济合作社掩盖了在此期间跟某物流公司再签订了租地合同,利用与某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签订的用地协议,以该工程性质名义,私自刻制公章,向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和用地手续,待工程完工后私自建设永久物流场地。
(1)签订合同时,条款不严谨。在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在施工期间无偿提供场地,虽然借地面积和时间与协议价格无关,但是合同期限不明确性为经济合作社利用该协议办理用地许可埋下风险。
(2)合同签订期间,过程手续跟进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文件,施工单位虽然跟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借地协议,但是合同协议的后续手续未继续跟进,施工用地单位应该自行到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再到国土部门申请用地许可等。施工单位只是签了协议用地,只是证明该村同意让出使用权,期间未跟进办理相关手续,承担被行政罚款的乏力经济风险。
(3)未及时完善合同结束手续。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该及时与该村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及其协议终止手续。施工企业项目往往存在周期的部稳定性和经营场地的分散性,合同履行中资料完善往往相对滞后,存在合同终止时间延长的风险。
案例三:包工头黄某挂靠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接某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某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某市政建筑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与黄某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某工人不幸被工地塌方压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工人直接将某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法庭。经审定,认定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资质不足,依照工人提供的工作证、工资表、考勤表,工人与某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存在直接劳动关系,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的风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劳务承包人全面负责技术责任、质量责任、安全责任,而发包人没有参与对劳务分包任务的质量安全交底管理工作,违背了工程劳务分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包人该管的不管,将自身的义务推给劳务承包人,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的风险。
(2)发包人与劳务承包人的关系发生偏差,存在直接管理的经济法律风险。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市政建筑公司直接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其工人发放工程项目工作证,直接对工人实行考勤记录,并且工人每月的工资金额,通过市政建筑公司直接与工人核定后,将工资支付凭证表转交劳务公司发放工资。发包人的直接管理模式,可以被认定与劳动者发生直接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纠纷及经济赔偿的风险。
(3)发包人在发包合同中未约定劳动保险条款及监督保险的实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未约定其劳务人员劳动保险由劳务承包人购买,未监督劳务公司对工人办理工伤保险,造成劳务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未能有效地解决赔偿问题,承担了经济赔偿风险。
(4)未监督劳动合同签订,隐含了用工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政建筑公司未履行监督建筑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督促劳务分包方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确保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确保劳务分包方与其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从而隐含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了直接赔偿而无法追讨的经济损失。
科学的风险防范审查制度,将会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保护经营成果和获取经营利润做出重要贡献。企业风险防范最重要的作用不是事后补救,而是事前为公司的决策提供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预防,在企业作出决策之前就对有关决策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并对决策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经济风险进行分析,然后在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从而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公司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市场经济是合同经济,企业对外经济往来主要以合同的形式进行,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企业整体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在合同签订前,做好资质风险评估工作。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避免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做出相应判断,并提出书面意见。签订分包合同应重点审查承包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第二,合同签订后,做好合同归档及交底工作。经办人员要把合同副本发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正本由合同管理人员及时入账登记、编号、归档。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根据合同要求对生产计划、采购物资、收付货款等部门做好交底,确保合同的履行。
工程风险与工程项目全寿命过程是紧密相关的,因此需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第一,工地会议记录和工程来往信件,都必须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第二,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施工日记、各种验收报告,在施工中发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第三,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第四,合同标书文件、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材料设备进场报表账单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企业的经营和活动最终要以自然人为载体,由自然人具体实施、完成,企业对外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委派企业的员工或委托企业以外的人员来具体操作,因此,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授权,授权管理不够严谨会带来诸多风险。搞好授权管理首先要做好企业印章的管理。施工企业常常不仅有公章,还有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因此,要明确印章的保管人员及盖章的审批权限,避免随意盖章和在空白文书上盖章。其次,搞好授权管理还要加强对被授权的人员的管理。一方面要对被授权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素养进行把关;另一方面,授权的时限、权限、对象要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第三,搞好授权管理应控制项目印章的刻制和使用。施工企业常常授权项目部刻制或管理项目印章,项目印章的数量和使用率可能远远高于企业公章和专用章;因此,对项目有关印章的刻制应当严格控制,对用章的管理应当仿照对公章和专用章的管理制度,杜绝私刻滥用。
总之,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规模的日渐庞大,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日益增多。从项目的承接到实施完成,经受着合同管理、承包与分包、施工管理等多重风险,一旦不能及时地预防和控制这些风险,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必须从自身出发,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我,对外加强合同管理、分包管理,按照市场模式规范和完善,对内建立风险监督机制、授权机制,明确流程,做到事前评估事前控制,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立足。
[1]彭志刚.从几件典型案例分析如何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J].山西建筑,2008(7).
[2]应凌云.公路工程劳务分包行为法律风险的识别与规避[J].公路,2007(9).
[3]邓 嵬.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浅析[J].法制与经济,2013(3).
[4]杨生强.建设工程的经济风险及防范[J].产业经济,2012 (12).
[5]王超.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理论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公路工程成本控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针对陕西省某通县公路项目,我们在中标后的成本预测中,是个确认亏损的项目,如何改变现状,我们认为成本管理只有从内部挖潜入手,规范程序,合理分配成本责任,做好过程工作,从而去有效改变投标所造成的不利现状。
作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要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且要认真履行和业主的施工合同,对下,要严格进行劳务分包费用和物资设备费用的管理,改善和提高施工质量,尽可能降低物资消耗,节约开支,为节流,并且在完成合同的基础上争取最大收益,是为开源。公路工程项目特点的复杂性和单一性,也决定了具体每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措施和方法不会相同,无相同模式可言。结合陕西某通县公路项目,谈谈如何做活成本管理工作。
挖潜、增收措施的业务对象应该是建设单位,在管理上要以以下三点作为关键:承包合同、技术与造价有效结合、优势单价。为了给变更索赔提供更加有说服力的依据,从而争取最大的综合效益,必须重点强调这三点。
项目实施的最重要依据是承包合同,它是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行为的统一准则,同时也是成本管理控制人员应重点研究的对象。建筑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以及国内建筑市场的饱和,使国内的建筑市场逐渐成为了卖方市场。卖方市场表明在建筑竞争中,建设单位选择的余地相对较多,因此它掌握了主动的话语权。因此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许多合同条款也更多地体现了建设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施工企业的盈利空间被一步步地压缩。需要肯定的是,合同本身是坚持平等公正的基本原则,但合同中的用词也是非常严谨的,稍有不慎就会形成合同上的漏洞,甚至可能出现部分条款有利于施工企业的解释。这时成本控制人员就可以有理有利地使用这部分条款。并在把握合同条款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对应的变更索赔,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证据充分有力,说服力强,往往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也会大一些。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制度较多采用了低价中标制度,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利润已经被压缩到很小了,有些项目甚至从一开始就知道是亏损的。这时,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人员能否依据相应合同条款进行有力的工程索赔,将成为影响该项目能否盈利的一个关键因素。
陕西某通县公路项目,工程与外界联系仅有一条道路是其的一个显著的特点,而且车流量相对比较大,要提高道路等级标准和通车能力,并且要进行拓宽改造,这就需要工程施工必须边通车边施工。其中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有一条条款规定:“在工程施工中,保障该段公路通车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应由建设方承担”。认真研究此条款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和成本管理人员仔细制定了相关保障安全通车的实施性施工方案,其中包括公路指示标牌、混凝土护柱预制、夜晚临时照明、警示灯、公路指挥设施等,以上方案报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结果批准后执行。该段公路施工路线个月,有效利用该项合同条款,最终增加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投资五十万元,经实施后,基本达到了50%的毛利润。从实际分析,这笔安全保障措施费,有许多应该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障措施,这笔费用按规定应含在相应的取费中,本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承担支付,施工承包企业成功的进行了费用转移,从而提高了项目收入,这应是由合同中的这条不太严密的条款所造成。
本工程有一合同条款这样写到:“施工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道路通车条件达到要求,必须保证车流畅通”。仔细斟酌,这项条款似无不妥之处,可以看出,建设单位的目的是想要约束施工单位,进而要求施工单位能将道路保持贯通,车流畅通无阻。但该项条款对通车道路没有说明要达到什么更加具体的条件。因此亦可这样理解和释义:“大小机动车辆能顺利通过,没有交通堵塞即可”。同时,在该段公路的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提出道路路面不够平整,达不到畅通要求,且小型车辆通过时颠簸较为厉害,进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路面处理和不间断维护保养。通过和建设方的沟通协商,由于此工程边施工边通车,路面颠簸现象完全消除不太现实;其次,目前条件完全达到了合同条款要求的承包方承担的车流通畅的要求,建设单位的更高要求就需要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经多方努力争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最终批复将路面处理作为合同外委托施工方进行处理,采用砖渣,石渣加粉煤灰填筑碾压的工程施工方案,从而为项目增加了约40万的合同外委托收入,极大地改善了项目的效益窘况。
这件事例说明,项目的工程成本控制人员必须要充分认识、认真解读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各项条款要仔细推敲,反复研究,从而发现索赔点,成功索赔。
中标工程项目中利润空间相对较大的合同单价为优势单价 。根据以往做法,在招投标阶段的操作过程中,为了能在中标后实现较大的盈余,往往会在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手段。特别是针对图纸粗糙、漏洞等个别项目,在其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方案变更的可能性较大,从而这些项目的盈余也就相对有着比较大的空间,因此应当重点对待。
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应尽量想方设法增加优势单价的工程数量,进而合理的利用优势单价,去争取较大的利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完成设计意图有可能有多种办法,各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会出现多选一的现象。比如在常见路基边坡基础施工中,一般采用浆砌块石,有的使用浆砌片石,或者使用干砌块石,特殊情况下也常使用浇筑片石混凝土、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方案,基本都能满足设计的强度和要求。在上述的施工方案中,造价层次不齐,施工速度快慢不一。针对这些事例,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就要做好这方面的文章,对于工程造价的大小不是施工单位关注的重点,因为所有费用都有建设单位支付,成本管理控制人员考虑的重点是怎么样赚取更多利润,来实现项目的效益目标。
以陕西某通县公路项目为例:在投标书的价格表中,边坡基础设计主要为块石浆砌;根据现场条件,材料单价低是块石浆砌的特点(由于工程位于山区,块石的来源相对较为丰富),而且该项工作消耗人工数量多,属于劳动密集型项目,从施工进度方面考虑,工期较长。所以,建设单位和设计院设计方案时,大多采用块石浆砌基础。但作为施工企业来考虑,为了有利于中标,将块石浆砌的报价很低,可以说没有考虑利润。在实际施工中,由于片石混凝土的单方造价较高,且经分析利润空间高,所以设计时仅在变更后的部分特殊部位使用,工程数量比较少。
当工程施工到后期时,有上级单位前来视察指导,为此,建设单位突然要求承包单位大幅提前路基成型的时间,并提出要求,将此件事当成政治任务,不惜代价确保在视察前保证路基成型。根据投标时的投标方案和投标工期,想完成建设单位的要求可能性太小,所以必须要想办法修改设计,特别是针对路基边坡基础施工。为此,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对这个事件进行了分析研究,详细的方案论证后提出了如下解决问题的方法:由于工程施工工作面非常狭小,块石浆砌施工工期长,人工消耗量较大,不能机械化施工,而且运输块石难度较大(运输的唯一通道就是这条公路),施工方法原始,根本无法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这项任务。采用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方法,可以采用混凝土罐车长距离运输,基本上是机械化施工,施工同等量的边坡基础速度比块石浆砌提高一倍的施工速度,能保证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所以,以正式的函件建议建设单位和设计院更改设计,变块石浆砌为混凝土浇筑。通过陈述相应的方案和理由,建设单位最终同意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块石浆砌为混凝土的施工方案。同时在K4+200处,出现了开挖完边坡基坑后地质的差异,建设单位又同意在该段增加了毛石混凝土二千多立方,也相应的减少了浆砌块石的数量,通过变更,使项目实现的利润增加了近三十多万。
为增加赢利,应尽量增加相应的优势项目工程数量,同时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吃透投标和招标资料,对于设计变更要高度重视,并利用不同的项目的施工工艺特点,站在成本管理的高度处理类似问题。
技术与经济的合理配合一直是成本控制领域重点强调的问题,但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远远没有达到制度化的程度,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脱节。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应体现在项目施工的各个过程,在制定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极其重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普遍对工程成本管理经营欠缺,制定实施方案时,往往对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考虑较多,在涉及经济利益等方面考虑不够全面。所以较常见的是,技术人员提出的施工方案虽然能满足设计方面的要求,但在经济技术方面的考虑中,却欠缺较多,甚至有时候在不必要的条件下,把施工企业的盈余空间缩小。
另外,由于设计单位在实际工程施工经验方面比较欠缺。因此当施工环境恶劣或者施工地形复杂的时候,为了能够确保设计的变更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设计单位应当尽可能地听取施工企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甚至按照技术人员的设计思路来开展工作。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就为施工单位从中谋取合理的利益提供了条件。
对于建议建设单位采用片石混凝土来施工边坡基础的例子,无疑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对于工程方案的变更,成本管控人员应对施工方案的制订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在满足设计的条件下,来为工程项目谋取盈余。同时,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出满足设计要求的多种方案,和成本管控人员共同论证比较,并将结果来衡量施工方案的优劣性。对于提出的所有施工方案和措施,应有利于工程施工且有较大的盈余空间,不能出现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现象。当经过充分优化的施工方案提出来一后,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可根据相应的施工工艺,论证方案的优点和对本项目的实用性,进而提高建设单位通过这种方案的可能。无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对提高项目的盈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公路工程项目中的节流和节支主要集中于针对材料费用和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控制的难点在其中前者。
这里说材料费用的控制是公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材料费有时可以占到项目总成本的40%以上。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具体的材料费用控制一般通过对所消耗的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两点来进行控制和管理。
对于材料的购买价格控制受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项目的成本管理控制人员在控制和管理中很难起到主导作用;而成本管理控制人员对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应是一项主要的工作内容。因此,本文中重点研究如何控制材料消耗数量。
目前,施工单位在控制材料消耗方面一般会根据相关的定额计算材料消耗。工程项目施工时,经常依据限额领料单控制材料的使用数量。所谓限额领料单的“额”,实际是定额,也就是材料的消耗数量取决于定额数量。这种方法看似很有道理,但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参考定额确定材料消耗量无可厚非,但过于教条的套用则导致一些不合理的出现。首先有些公路工程项目,大部分定额不能全面地反映各种差异;其次,定额是社会的平均水平,对于不同的施工单位,由于管理水平的差异也体现了其材料消耗数量也有区别。由此可知,定额只是对社会一般情况而言,而没有考虑到具体的不同企业和不同项目。所以,成本管理控制人员应当适当参考相关定额,并根据自身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现状,以此确定相应的材料消耗量。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工序,而每道工序中可能又使用到多种不同材料,因此计算材料的消耗额度的工作量大且繁。成本管理控制人员应在此工序施工前就计算出材料消耗量;在工序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来进行变化调整;工序完成后还要进行对比分析,通过这些工作确定材料的节超。这对成本控制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熟悉工序施工前、中、后各个阶段的情况,因此合格的成本控制人员是非常稀缺的。为此,在现实中通常采取两个措施:一是由现场施工员来进行材料消耗量的计算,二是通过各部位程序来进行材料数量的控制和管理。前者不仅解决了一些项目成本管理控制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并且还能促进现场管理人员节约材料的理念;其存在的问题就是施工员有时会为了加快进度而放大材料消耗量的额度,使得材料消耗量控制变得困难。第二种方法在进行材料消耗量计算的时候将项目化分为几个分部,分别控制其材料消耗;该方法使成本管理控制人员的工作量相应减少,相对控制工作会较粗糙,有可能使材料消耗增加,同时要采取相应的现场检查措施,才能控制材料减少浪费。
结合上述两种方法的优缺点,为解决材料消耗数量控制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即把项目分为不同的分部,然后按块来分别进行材料消耗控制;然而针对各个分部的控制由施工员来进行,同时出具相应的计算书,供相关成本管控人员审核。审核的内容应包括材料损耗额度与工程数量是否正确。相对于材料损耗额度来讲,审核过程相对简单,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而工程数量的审核则比较繁琐,需要的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工程中其他工作的开展。因此本文建议项目成本控制人员最好能提前计算各分部的工程数量,编制好表格以方便与施工员计算的工程数量进行对比,如果二者一致则通过;如果二者差别较大再进行专门校对或计算。这样,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消耗额度的确定。
控制材料的消耗数量不能仅仅作为口号,要落实到实处就必须有一定的措施来保障。对节约了材料的行为进行奖励,对无端浪费材料的行为则由当事人来承担相应的损失,以此来提高节约材料的积极性。奖惩措施须根据具体的项目和企业来分别制定。
在当前的施工企业中,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基本是采用招标的形式来进行的,这种做法可以弥补企业很多物资管理方面的漏洞。虽然这种物资设备的招标制度本身是非常值得提倡的,但实践中也有一些施工企业的做法值得商榷,如只有个别企业来参加竞标,这使得企业蒙受了很大的损失。为此,成本管控人员需要全程参与到相应的招标过程中,必要的时候还要指导招标的过程,以协助相关部门作出合理的决策。
对于施工单位所需的小型物资材料设备的采购,目前基本上还是由相关物资部门独自来进行。本文建议成本控制人员应当定期对材料单价进行比较,以便于掌握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对物资部门起到协调与监督的作用。
根据以往经验,单纯的劳务分包费用在公路工程项目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20%。但在实施过程中,劳务分包常常会包含一些易耗材料费和小型机具,从而导致劳务分包费用的总额增加。这时的控制就显得很有意义。施工单位进行劳务分包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谈判,二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
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劳务队伍,通过竞争,能够以较低的价格择优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要强调的是合理的低价。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国内的劳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而且劳务市场整体不够规范,各劳务队伍之间的水平差异比较大。很多劳务队伍本身实力不行,但为了能够竞标成功,而被迫进行低价投标。劳务分包本身利润就相对不高,而劳务队伍为成功竞标而导致其盈利范围被进一步压缩。在成功竞得劳务之后,为了能够完成合同规定的劳务,只能通过克扣劳务人员的工资来实现。但这样又会导致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从而影响到整个劳务合同的完成,进行拖延了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
相对于施工企业和劳务队来说,出现这种现象是都不愿意看到的。施工企业需要为此来承受来自项目方的压力,并且使自己的社会声誉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劳务队伍可能会面对施工企业的索赔,就其自身而言也是进一步亏损,并影响其未来能够继续发展下去。
为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施工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选择信誉至上,竞争力强的劳务队伍来施工;尽量不要无原则无限制地压低劳务分包价,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不合格的劳务队伍进场;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对劳务分包设立一定的奖罚措施,以此来提高劳务队伍的积极性,以期双方达到共赢的结果。
结语:公路工程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涉及到项目的方方面面。对于一个完整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案,应包括与监理、设计、业主的相关业务关系协调,工程项目管理费用的管控,相关机械使用费,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包括与地方各方的关系协调,很多内容,成本控制管理人员是起不到主导作用的。限于篇幅,在此不一一叙述。需特别重视的是,在控制费用的过程中,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的报酬,管理控制要恰当,不能过紧控制。采用合理的薪酬体系,适当向技术管理人员倾斜,以充分调动技术管理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并能满足项目成本管理控制的相应需要。也就是说,再合理的管理制度执行起来,也是由具体的管理人员来操作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如果工作积极性不高,很不利于成本管理的实施。一项经过充分优化的施工管理或方案,可能给项目带来较为丰厚的利润。陕西某通县油路工程,是个几乎没有任何利润的工程,最后,项目部仍然取得了赢利,虽然该项目很小,但从小处着手,依然很有潜力可挖。
[1].李魁.论公路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甘肃科技.2010年第18期.50-53.
[2].黄志颖.浅谈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中国城市经济.2010年第10期.5-9.
11月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现场劳务负责人(非法二次转包单位的负责人)等人赶到现场,担心被困人员缺氧,便指挥张鹏等人先后向被堵管道内输送两瓶工业用氧气(其中一瓶氧气不足)。此时,项目部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也已赶到现场,在基本了解现场情况后,同意向被堵管道内继续输送工业氧气。11月4日3时左右,当第二个氧气瓶内氧气输入一段时间后,被堵管道内发生燃烧并冒出烟气。随后,现场劳务负责人组织挖掘机械,在顶管塌冒上方实施明槽开挖,井上、井下分头实施救援。凌晨3时50分左右,在将事故管道上方的土方和塌冒的砂石料清理完毕后,现场施救人员将被困的刘云救出。区消防支队于凌晨4时3分接项目部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将另外2名被困人员李飞和王雷救出。经现场确认,3名被困人员均已死亡。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定了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因顶管作业施工未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加固土层,导致内径1 000 mm和1 050 mm管道连接处破碎部位上方的土体塌冒,造成作业人员被困;塌冒事故发生后,救援现场指挥人员缺乏应急救援知识,盲目向被堵管道内输入工业氧气,施救不当,导致被堵管道内形成富氧环境,可燃物质发生燃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按照《人工掘进顶管及其竖井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当顶管开挖面及管顶部位遇有粉细砂及砂砾石土层时,应采用灌注水玻璃浆液的加固措施,防止顶进过程中发生坍塌。经调查,顶管作业全线未采取任何防止坍塌、加固土层的措施。
经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和北京气体协会专家检测分析,救援过程中输入的气体氧气含量为95.6%。经计算,被堵管道内的氧气浓度至少为49.5%,若考虑氧气不能很快均匀扩散的特性,输氧口附近的浓度应该达90%以上,形成富氧环境,导致被困人员头发、衣物等可燃物质在富氧环境中燃烧,消耗了氧气,造成被困人员缺氧窒息死亡。
首先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对顶管作业人员实施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未对直接作业人员实施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未执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未制定破管作业专项方案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组织破管作业。
其次是工程分包管理混乱。总承包单位确定的项目经理长期未能到岗履行管理职责,未对专业分包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未明确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专业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劳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且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又将劳务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
第三是施工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有效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未监督发现劳务工程非法分包和转包行为;未能有效落实建设单位停止顶管施工的要求,及时下达停工指令。
此次事故及近些年发生的多起有限空间缺氧窒息及中毒事故,充分暴露出施工单位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能严格遵守、现场救援人员缺乏专业的应急救援知识等问题。为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应严格项目施工审批程序。人工掘进专业施工应严格按照《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和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项目部施工组织应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审批程序。针对施工过程中顶管不能正常顶进的情况,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停止施工,分析原因并拿出可行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坚决制止劳务分包单位的冒险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在项目部已明确提出停止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杜绝冒险施工。
由公司制定《项目补差索赔管理办法》,赋予项目一定的自,明确项目有权视索赔收益额度的大小,分别对项目管理人员及索赔有功人员实施奖励,以此来调动项目部索赔工作的积极性,使项目部对索赔工作常抓不懈,提高项目补差索赔收益。
项目策划是一个项目运行的旗帜方向。在进行项目策划前,需做好施工环境调查、施工条件调查、市场行情调查、主要利益相关方调查等,并总结作出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分析拟定项目策划。项目策划主要内容包括:战略定位、总体目标策划(包括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环保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等)、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策划、临时设施总体布置规划、项目管理模式及分包策划、项目总体思路策划(包括进度总体控制、开竣工日期、进度里程碑、施工顺序、周转材料计划等)、项目资源策划(包括人力、物力、设备、资金等)、技术策划(如图纸会审、图纸与现场复核、技术方案、测量试验方案等)、进度质量策划、成本策划、财务策划、变更策划、物资策划及项目风险的应对策划等。
(1)劳务队伍的选择。选择好的队伍是进行项目运行管理的前提基础。因为完成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生产力是劳务队伍,从各工种人员到施工生产设备为劳务队伍配置,是实施施工组织计划、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期的具体行动者;因此劳务队伍的选择至关重要的,是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工程成败的基石。本着这一点,项目对劳务队伍的考核须慎之又慎,从人员、设备、信誉、施工经验、资金垫付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一方面设置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完成这个项目工程的最低资源配置,另外本着一要有针对性、二要务实性、三要侧重性、四要互补性的原则,一不吝惜考核时间,通过时间保证准确度,二不嫌谈判麻烦,通过谈判赢得可信度,另外通过队伍之前与公司的合作或者侧面打听反馈的信息,最终形成一份对劳务队伍比较真实可靠的调查材料,加以分析研究,而后定论。
(2)分包单价的确定。对劳务队伍承包单价的确定是建立在充分的现场调查和详细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同时,对劳务队伍做到帮、管结合,不仅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而且帮助劳务队伍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降低作业成本,从而避免劳务队伍管理不当造成工程亏损而发生扯皮现象。
(3)合同的签订。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劳务队伍的资质情况、信誉、人员机械要求、施工内容、工期、质量、分包单价、材料物资供应方式、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争议、合同解除与终止,并明确不预付劳务费用,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应缴税费等相应条款,最好由专业人事进行起草,规避各类分包风险,并且在每个项目完成后及时总结合同签订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使合同内容越来越完善。
(4)进度、质量的管理。控制好质量、进度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维系着一个企业的信誉乃至生命,管理中丢掉这一主线,也就失去了胜利的根本,应当追求完美无缺,同时应当把握一个度的问题,那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如何又要保质确保工程进度,又不使成本增加,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①根据业主下达的总工期以及路基交验时间,与劳务队伍签订《目标责任书》,其内容涉及责任期限、目标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奖罚措施等。
②坚决履行双方签订合同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到位,并严格检查并评估其胜任工程的能力。
③对不同的分项工程,结合劳务队伍的实际情况,预估制约进度、影响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即时下发分项工程预案,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同时,想方设法带动、激发劳务队伍人员积极向上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④施工准备要充分,组织要精心,配合要严密,找准切入点,抓住影响点,克服薄弱点。抓两头,顾中间,环节不能掉链子,整体不能出岔子。
⑤施工全过程,项目领导班子必须发扬传、帮、带的精神,关键时刻发挥事必躬亲的作用。进度面前不能说不行,质量面前也不讲不能;项目部与劳务队伍是一个共生体,同成败,共荣辱。始终坚定一个原则,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绝没有从头再来。
(5)劳务队伍的材料管理。只为分包队伍提供主材,全部辅材均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的管理模式。主材从采购计划的制定到资金的支付均由项目部经过详细的计算和统筹后进行统一采购,这样做既能从大方向上把握工程质量,又能做到工完料尽,避免浪费及减少后期清理费用,而且同时缓解了项目部和劳务队伍的资金压力。劳务队伍购买辅材比较灵活机动,能够及时满足工程需要,但由劳务队伍自行购买辅材,并不代表项目部甩手不管,应做到严格监控,对重要的辅材应指定品牌或合格供应商,以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与劳务队伍合作施工经营模式,财务管理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贯彻财务管理制度,也便于控制资金合理使用,防止债权债务纠纷,极大地避免风险,在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实施以下财务管理:
①劳务队伍的工程资金开支,先经劳务队伍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再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批准,从劳务队伍可支配的资金中进行报销付款。
②劳务队伍每月底需制定下月的资金开支计划,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劳务队伍的报销付款需在所报开支计划限额内进行,若有超支,应向项目部负责人说明超支的原因。不属于本项目的工程开支和违反相关财经法规的开支,一律不给予支付。伪造财务付款手续造成的审计检查机关的罚款,劳务队伍自行承担。
③项目部财务人员建立财务帐套对项目部、劳务队伍的经济业务进行统一核算。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报销审核,编制凭证、帐簿、报表,联劳务队伍财务人员登记其自身资金开支的备查帐,每月底与项目部财务人员进行核对。
④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款时,项目部与劳务队根据劳务施工合同进行结算,劳务队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以实际发生的工程开支进行报销付款,竣工后,清偿项目部的相关债务后,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劳务队伍剩余的结算款。通过这种财务管理模式,不仅杜绝项目部财务上可能产生的风险,又能准确无误把握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也从根本上杜绝了债权债务纠纷。
要双管齐抓,在管理好劳务队伍的同时,一定要抓好项目部自身的管理,具体体现在:
②发扬我们企业的优良品质传、帮、带,薄弱的环节去帮、去带、去做,欠缺的知识去传授。
④克服自私的心态,抛弃不良的作风,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既不接受宴请,也不沾对方一分、一毫、一厘。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单位面向建筑市场的窗口,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前沿阵地。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质量直接反映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决定着企业经营效果的整体优劣。
施工管理是建筑产品从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验收,回访保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它的基本任务是为建筑安装活动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对工程项目进行目标组织和控制,为企业赢取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
1)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签订企业的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的条款和承诺,对企业负责。2)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图纸会审,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障工程顺利开工,提供人员 、材料、机械设备优化配置方案,并组织分阶段进场施工。3)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准备工作,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4)搞好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组织和控制,及时跟踪各项施工指标的信息传递与处理,最优化实现目标。5)按照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利用施工任务单或作业项目承包合同的形式,搞好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监督。6)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妥善完成交工验收。
施工项目管理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贯彻节约原则,以“双增双节”推动施工管理,是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和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计划、质量、安全、成本以及文明施工等专业管理,施工管理总体目标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企业“工期、质重、服务”六字方针制订的,是按照工程的规模、特点以及施工合同的承诺而确定的,最终实现项目目标。
项目施工管理要结合工程规模、特点及要求,确定施工项目的管理目标,建立适应项目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使项目班子精练高效的运转,实现总体管理目标。施工过程分项目标,包含工程质量、进度等产品成果性目标,以及工程成本、劳动生产率等管理效率性目标。
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人员责任:1)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即谁对目标实行负责;2)要明确目标主体的责、权、利;3)要落实对目标责任主体进行检查、监督;4)要落实目标实现的保证条件。具体说就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首要条件,是一个精干、高效的项目班子,在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岗位,加上企业管理体系提供的监督和保证,最终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
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项目部及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范围,建立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设立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奖惩办法》,做到管理人员责、权、利统一。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对其完成的产品,有标识记录,增加其责任感。达到制度管人,减少人的因素对目标的影响。
(1)、优先安排好直接影响项目施工经济效益的为全场的施工设施,如现场供水、供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以及各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2)、在方案确定过程中集思广益,在诸多可行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努力提高机械化和工厂化施工程度,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尽量缩短主导工序时间,保证在紧张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合理确定施工起点流向、确定施工程序,确保现场施工有条不紊,紧张有序,有章可循。
(3)、明确项目管理目标,组织内容和组织机构模式,建立统一的工程指挥系统,组建综合或专业工作队伍,合理划分各承包班组组织施工。
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阶段的划分,各个专业工种的需要,劳动定额,编制切实可行的劳动力需用理计划,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由总包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各施工队劳动力进退场时间,数量提出指导性计划并及时调整,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进行岗前培训:根据本工程分项工程珠特殊要求,做好岗前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一、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设计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该工程珠特点,以熟练规范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额定任务,确保计划用量,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在本工程范围内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对各个施工队进行必要的调节。实行动太管理,使之合理流动,达到最佳劳动效率。
制定合可行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一,创造性,为工程成本的除低尽力。
做好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有在大批人员进场之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做好后勤工作的安排,主要解决职工的衣、食、住、行等问题。确保职工无后顾之忧,安心现场工作。
由于本工程为总承包管理,质理标准高、工期紧、劳动量大,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项目眨理水平以及操作工作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要求较高,为此,需要先用素质较高,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动力,并通过进场前短期的培训不断提高施工员的综合素质。
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特性及施工工期要求,按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既避免窝工,又不出现缺人现象,使得现有劳动力得以充分利用。
建立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精干,高效的劳动力组织形式,本工程珠劳动力组织形式拟采用结合项目两制实施的专业工程种分包形式,该种方式具有管理到位,人员调动灵活,降低管理费用等优点。
投入本工程珠施工管理人员拟在本单位有类似施工管理经验的管理珍员中选派,施工管理人员调配详见前章一览表。
本工程的工程量大,工期较短,需要有数量足够,素质高的劳务人员。我们将调遣具有较高施工技术水平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队。
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层拟组建土方工队、土建施工队、防水施工队、安装施工队、专业承包或分包施工队等。
作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一是要认真履行已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争取最大收益;二是要强化物资设备管理和劳务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降低物资消耗,节约开支,是为节流。
开源、增收措施的业务对象是业主,要以三个方面为重点:承包合同、优势单价、技术与造价有效结合。
(1)合理利用承包合同中有利条款。承包合同是项目实施的最重要依据,是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行为的准则,但在通常情况下更多体现了业主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成本控制人员在合同条款有效利用方面无所作为,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和公正,汉语语义有多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也造成了部分合同条款可多重理解或者表述不严密,个别条款甚至有利于施工企业。这就为成本控制人员有效利用合同条款创造了条件。在合同条款基础上进行的变更索赔,依据充分,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实行,施工企业中标项目的利润已经很小,个别情况下甚至没有利润。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否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有效的变更和索赔,成为项目能否赢利的关键。
(2)合理利用优势单价。优势单价是指中标项目中利润空间比较大的合同单价。众所周知,我们在投标的过程中,为中标后谋取更大的利润,会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方法,尽量提高变更可能性较大(主要指增加工程量)的项目的利润空间。这些利润比较大的合同单价就是我们的优势单价。
合理的利用优势单价,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利用设计变更等条件,增加优势单价的工程数量,从而谋取更大的利润。
我们知道,工程施工中实现设计意图可以有多种的方式,它们各有优缺点,常常是多选一的问题。例如基础工程,我们可以采用浆砌块石、浆砌片石、干砌块石、片石混凝土浇筑等多种方式施工,均可以达到设计的要求。当然上述方案有的造价高,有的造价低,有的施工速度快,有的施工速度慢。施工企业从成本管理的角度出发,应尽量选择利润空间大的方案进行施工,充分利用优势单价,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技术、经营紧密结合。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一直是成本控制领域重点强调的问题,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没有达到制度化的程度,甚至存在严重的脱节。
技术与经济紧密配合应体现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对于如何确定项目施工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设计单位在施工经验方面与施工单位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确定合理的设计变更方案时,往往要充分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意见,甚至会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首先提出设计思路,这就为施工企业谋取合理利益创造了条件。而技术人员因自身工作特点的限制,所编写的施工方案偏重于考虑方案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虽然能够完成设计要求,但从成本角度考虑,却不是最优化的,甚至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大大地缩小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忽视了方案是否能够实现企业的利益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成本控制人员参与施工方案的制订显得尤为重要。
具体而言,技术人员应首先提出能够达到设计意图的几套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经济比较论证,并将论证的结果作为确定施工方案的量化依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应在便于施工的情况下实现利益最大化,避免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情况出现。技术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对于提高企业效益是最为显著的。上述第(2)条中,建议业主采用片石混凝土浇筑基础的例证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做到节流、节支,首先必须推广项目成本核算制度,利于降低消耗、节支增效,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从人、财、物的配置入手,据工程施工实际考察结果反馈,结合行业统一定额,制定出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内部成本核算定额,逐级进行部分成本核算和全成本核算。②实行多种分配方法,对主要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进行核算与分析,人工费管理实行基本工资、产值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材料费管理实行以内部核算定额消耗为基准,严格控制采购库存量。③机械费的管理实行以设备运行费为基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④把主辅材料消耗水平和费用支出与完成工程量挂钩,严格进行考核奖罚,从而增强作业队的成本核算意识,做到减少超挖、节省材料、提高工效,同时,在各作业队建立利益激励机制,设立目标激励奖和安全质量专项奖。⑤在实施核算制度过程中,逐步建立成本分析的核算反馈制度。由财务部门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经济效益和利润状况,反馈信息用以指导施工生产,完善成本核算操作程序。同时,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如施工工期、进度安排等),适当调整定额,实施成本核算、定额分配等。
这样运作的益处有三个方面:一是明显降低材料消耗,直接成本减少,过程控制严格;二是实施阻力小,能够循序渐进,边摸索经验边进行,为全成本核算和采用其他成本控制方式打下基础;三是使人力、机械配合等各项潜能得到最大发挥,同时增加了分配的透明度,从而大大地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企业理念的培养。
(1)材料费用控制。材料费用在项目成本中往往占有很高的比例,通常情况下不低于50%。材料费用控制是指对施工项目消耗的物资材料进行数量和价格控制,将物资材料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是成本控制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本文进行重点阐述。
一般说来,施工企业现在对材料消耗数量控制的主要措施是“限额领料”。根据此额度分阶段控制材料消耗数量,确定材料消耗的额度。限额领料中的“额”,通常都理解为定额,即根据定额数量确定消耗数量。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比较片面。材料消耗数量当然要参考定额消耗量,但不能完全机械套用。首先,施工项目的差异性决定了定额无法全面反映不同的工程特点,其次,定额是社会劳动力综合平均水平的表现,管理水平不同的施工企业,相应的材料消耗水平也是有区别的。定额的材料消耗数量甚至材料种类不是适用所有具体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还可能差别很大。所以,作为一个成本控制人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参考定额数量,合理确定材料消耗额度。
计算材料消耗额度的工作量很大,对成本控制人员的要求很高,成本控制人员除了熟悉定额和现场情况外,还需要了解施工工艺,常常出现商务人员人手不足的情况。目前通常采用的解决措施有两个:一、将材料消耗量的计算工作转移到工长,这样一来解决了商务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来也促使工长将部分注意力转移到施工成本方面,增强了材料节约意识。但也存在工长为避免施工材料紧张,影响施工进度,将材料消耗额度放的比较大不利于材料消耗控制的问题;二、分主要部位进行材料消耗数量控制。分主要部位进行材料消耗数量计算是将工程分成几个主要部分,以这种方式对限额领料进行简化,减少了成本控制人员工作量,但控制工作不够细致,易造成材料消耗超耗,所以必须配套现场检查措施,杜绝浪费现象。
建议采用的材料消耗数量控制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分块,以块进行消耗量控制,块的范围不能过大;要求工长在提出材料计划的时候进行材料计划数量的计算,并附上计算书,供技术人员审核。成本控制人员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工程数量是否正确,以及材料损耗的额度是否合理。其中,损耗额度的审核比较简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长加强协商就可以了。但审核工程数量是否正确的工作就比较烦琐。笔者建议项目成本控制人员提前抽时间集中突击计算各个部位的工程数量,并按照部位编制成表格形式。这样,审核材料计划确定材料消耗额度的工作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
当然,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必须配套一定的奖惩措施,节约了要进行奖励,非必须原因超耗浪费要承担责任,提高节约意识及积极性。建议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制订具体的奖惩措施,并严格控制采购库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修旧利废,降低库存。
(2)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纯粹的劳务分包费用在项目成本中的比例比较低,通常情况不超过15%。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务分包费用通常会包含一部分施工企业不易进行控制的小型机具和易耗材料费用,增加了一定的费用控制难度。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时候,除了劳务谈判确定分包队伍外,经常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劳务队伍,这样对项目部以合理低价选择优秀的劳务队伍是有利的。
在这里要强调合理低价,劳务市场现在竞争十分激烈,甚至某些方面竞争比建筑市场更激烈,并且劳务市场发育不成熟,劳务队伍水平能力也参差不齐,许多劳务队伍根本就不具备承担亏损的能力。为生存下去,许多竞争能力不足的劳务队伍被迫进行低价投标,并且是低于成本价投标以维持运转。劳务分包本身利润空间就较小,劳务队伍在其中的回旋余地不大,低价中标后,为完成合同,或者尽力压低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劳务人员劳动积极性低下,或者与施工单位尽力纠缠,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要价。在这些措施不能奏效、出现无法承受的亏损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只能消极怠工,拖延进度,甚至停止施工,逼迫施工企业满足自己的要求。
出现这种情况,对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两败俱伤。施工项目进度滞后,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对企业自身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劳务队伍出现亏损,生存空间被进一步缩小,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一、施工企业尽可能采纳比较有竞争力、有信誉的劳务队伍参与施工;二、不要无原则压低劳务分包单价,要对劳务分包的成本做到心里有数,避免吸纳低于成本价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三、可能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协作队伍,规定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到较高要求的情况下,协作队伍可获得奖励,以提高劳务队伍施工积极性,使企业、协作队伍达到双赢。
“过程是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和活动。过程管理,主要是侧重于对动态形势的活动的认识、控制和优化”。充分地利用资源,最有效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地克服不利因素,求得相对高质的管理效果是过程管理追求的目标。
严格过程控制,可以有力地避免或克服传统管理中“反复抓”的管理弊端,使整体管理水平不断地提高。当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个工程项目,就必须从人、财、物的有效组合和使用过程中狠下功夫。诸如对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人员、机械设备的配备,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机构要精简,人员要精干高效,设备要充分有效利用。对材料消耗、配件的更换及施工工序控制,都要按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行,这样,既可以避免或减少不可预见因素对施工的干扰,也使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影响工程成本构成因素中的比例降低或控制在合理范围,从而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过程控制要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这与施工人员的素质、施工组织水平有很大关系。
(一)指导思想。按照商务部等7部委统一部署,全面整治和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清理和取缔一批违规外派劳务企业和中介组织,查处一批涉嫌经济诈骗大案,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对外劳务合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经营行为,清理整治各类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因违规经营酿成重大境外劳务纠纷的企业及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和以外派劳务为名的各类经济诈骗行为,加快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机制改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全面排查辖区内人员赴境外务工状况。由县(市、区)政府牵头,全面排查20*年以来通过非法中介组织派出在境外务工人员数量、国别及目前在外生活、工作、安全等情况,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对违规违法的外派企业、非法中介及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并视情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严肃查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违规违法行为。
1.外派劳务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接受挂靠或租售经营资格的;授权或委托个人代为招收劳务人员的;向劳务人员超标准收费和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的;将劳务人员管理费存入个人账户的;通过第三国中介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的;向国家明令停止劳务合作的高危国家及地区派出劳务人员的;招收未经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向劳务人员虚假承诺的;未经我驻外使(领)馆确认同意的项目;外派劳务企业委托招收劳务人员的企业或单位直接对外签约和向劳务人员收取费用的;按规定需确认的外派劳务项目未经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审查和劳务人员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招收备案的;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境外务工手续的;以商务、旅游、留学等签证派出劳务人员的;在同一国家或地区派出劳务人员超过100人时,未派驻专职管理人员的;推卸、逃避境外劳务事件处置责任的。
2.境外就业中介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与境外就业人员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向境外就业人员收取的服务费超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未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取得所在国的工作签证,以及工作许可或工作准证的;未协助境外就业人员直接与境外雇主签订《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保障条款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法规的;有关材料未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或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将外派劳务单独分包或转包的;向劳务人员收取管理费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未及时发放工资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理的;工程分包企业将工程和外派劳务再分包或转包的。
4.外派劳务基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代劳务合作企业和承包工程企业向劳务人员收取出国费用的;代劳务合作企业和承包工程企业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发生重大境外劳务纠纷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跨区域招选外派劳务人员的;收取劳务人员高额培训费用的。
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由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给予警告、不予通过年审或撤销经营资格等处罚。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命名的外派劳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视情给予警告直至撤销命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清理各类出境务工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清查当地未经批准从事外派劳务、出国劳务咨询服务中介机构,依法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对因违规派出劳务人员和酿成境外劳务纠纷的,进行查处和取缔,并制定妥善处理措施。对各市商务部门违规自行批准设立的中介机构一律撤销,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净化广告宣传。对虚假广告或擅自广告,私自设置出国务工内容的宣传牌匾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凭《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境外务工广告的规定,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五)严厉打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一)省商务厅要切实负起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政府的指导协助、敦促和检查。负责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在外派劳务招选、培训、申办护照、收费、签约、在外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违规违法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负责查处商务系统内公务人员(含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利用工作之便参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的行为。
(二)省公安厅负责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以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为由申办护照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防范弄虚作假骗取护照;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加强查控,防止资产转移,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三)省工商局负责依据商务主管部门通报的许可信息,核查、规范外派劳务企业的经营范围,依法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查处取得许可但未办理相应经营范围变更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外派劳务广告。
(四)省外办负责配合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妥善处置我驻外使(领)馆安排的领事保护事项。
(五)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各级教育部门配合有关机关,对以留学名义出境务工行为予以查处。
(六)省旅游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旅行社组织有关人员以旅游名义出境务工行为予以查处。
(七)省监察厅负责对各市和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公务人员及其亲属参与非法外派劳务经营活动。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卸和逃避责任、问题严重的市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月*日-*月*日)。各级政府组织力量逐个县(市、区)、乡(镇)、村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出国务工咨询服务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经营活动,涉及出国务工、境外就业的各类广告,以及非法组织境外务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案件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月*日-*月*日)。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省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数量和中介机构、劳务人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四)总结阶段(*月*日-*月*日)。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监管的有关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监管职责,将日常监管和定期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逐步建立我省对外劳务长效监管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全省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监察厅和省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统一领导全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扭转境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和纠纷事件频发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惩治犯罪。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对中介机构数量较多、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劳务人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对超标准收费、层层委托、未经项目审查备案外派等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重点查处;对无经营资格、无场地、无资金的“三无”中介或个人组织出境务工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三)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查和整顿,各部门进行系统内全面排查,点面结合,各有侧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现行劳务承包主要有三中方式: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目前市场上已形成的劳务小包的工种或项目有:模板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包土方)、装修作业分包(瓦工、抹灰、贴砖等)、电气安装作业分包,给排水消防安装作业分包等。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公司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
我国建筑业有组织的劳务分包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政府应建立工伤事故处理、劳务费保证支付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扶持组建劳务分包公司,变目前的松散状态为有组织状态,将对提高我国建筑业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总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是合同关系,双方的责、权、利必须靠公平、详尽的合同来约束。劳务公司主要是提供足够的、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人员相对稳定的劳动力,对现场作业的质量、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人的调配、工人的管理负责。同时,劳务公司负责工人的安全及技术培训。而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组织、技术方案的制定、工程进度的管理,材料供应及质量、设备投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落实及管理等负全责。劳务分包合同是明确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键。
电力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