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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诉前调解助力工友们安“薪”过年
发布时间:2024-01-14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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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博天博近日,漷县法庭邢怀龙法官团队诉前组织11名农民工与总包方、分包方签署调解协议,为11名农民工成功讨薪近四十万元。

  2022年,某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发包方”)将楼房整修工程对外发包,山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承接该项目后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方”)。分包方将具体工程项目再次转包给吴某(以下简称“包工头”)。2022年9月,吴某组织四十余名农民工开始项目施工。项目工程于2023年1月竣工,但是工人工资却迟迟未能发放。经过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其中三名工人任某、刘某、孙某将总包方、分包方、包工头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若干。

  “这一工程项目应该不仅只涉及到这三个人的劳务费,背后一定还牵扯着更多人的利益和纠纷。”通州法院漷县法庭邢怀龙法官收到三个案件后,根据卷宗材料和审判经验作出研判。

  邢法官随即拨通了三名原告的电话,了解案情始末。果不其然,除了已经起诉的三人外,还有四十余名工人的劳务报酬也未结算。邢法官立即联系包工头、分包、总包,剥丝抽茧层层了解,最终确定是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而发包方是某工程研究院,不太可能无故拖欠工程款,背后或许有隐情。

  邢法官通过总包找到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我们其实是愿意支付工程款的,但是工程的账目问题一直未与总包方那边达成一致。”负责人告诉邢法官,“年关将近,我们也想早点将拖欠的工程款结清,让工人们早日拿到自己的工资回去过个好年。”

  了解到案件的缘由后,邢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给漷县法庭资深驻庭调解员陈斌,并指导陈斌调解员立即着手调解工作。由于已起诉至法院的三人的账目十分明确,经过初步沟通,各方亦予以认可,均同意调解。

  案件进展到这一步,按理说法院只需要组织各方签署调解协议,便可以“案结事了”了。可是,那些未起诉的人怎么办?怎样处理才符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邢法官当即决定必须继续指导调解员实实在在地推动相关案件的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邢法官的指导下,陈斌调解员与发包方取得联系。确认发包方愿意主动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后,理清账目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该项工程涉及到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建筑垃圾外运、物料运输、防水等内容,项目繁杂,而且都是施工方自己记账,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均有待核实。邢怀龙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和陈斌调解员针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详实的梳理、核对,不厌其烦地与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和包工头进行十余轮沟通,最终促使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吴某,你现在建一个微信群,将所有被拖欠劳务费的农民工都拉进群,然后把总包、发包和我都拉进去。”为提高效率,陈斌调解员便组织建立微信群,在群内询问每个人意见。得知大家均愿意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后,邢怀龙法官团队便开始分工,逐一与农民工谈话,询问工种、核对账目,将自报账目与包工头提供的明细逐一进行核对,制作台账,将双方无实质差异的与差距较大的分类汇总。经过不懈努力,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共有11名农民工共计397 066元的劳务费得以确认,其中最多的一人为78 600元,最少的一人为6000元。其余30名农民工的调解工作仍在继续推进。

  为了使该11名农民工的利益尽快得到落实,不被整体调解工作的进度耽搁,邢怀龙法官决定先行组织这11名农民工签署调解协议。2023年12月21日,总包方、分包方、农民工三方来到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在法院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发包方也来到调解确认现场,见证调解过程。至此,邢怀龙法官团队在诉前成功化解11件案件,在春节前为11名农民讨回近四十万元的劳务报酬。

  “谢谢邢法官,谢谢陈老师,如果没有你们,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感谢法院,如果没有法院的介入,农民工拿不到劳务费,我们研究院这年也过不踏实。”

  “感谢邢法官,感谢陈老师,感谢法院,如果没有你们,我们这账目捋不清楚,从发包方拿不到工程款,农民工的工资也发不出去,我们这心里也难受。”